佳都科技: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参与表决3人,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D外,首次及预留授予的310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1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42,7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143,230,265股的
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层面考评结果未达到B级以上,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77,280股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同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8,800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26,08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8294元/股。
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