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证券简称:佳都科技公告编号:2026-03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简称 | 本次担保金额(万元)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万元)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新科 | 20,000.00 | 105,197.00 | 是 | 否 |
|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 佳都技术 | 16,650.00 | 32,776.49 | 是 | 否 |
| 广州佳都佳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佳智信息 | 5,000.00 | 0.00 | 是 | 否 |
| 合计 | 41,650.00 | 137,973.49 | 是 | 否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936,50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18.74%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都技术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海珠支行”)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佳都技术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分别签署的主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
44180120260008700、44180120260010310、44180120260009992)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650万元、1,500万元、2,5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无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技术、佳智信息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拟为重庆新科、佳都技术、佳智信息分别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20,000万元、12,000万元、5,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8日、2026年
月
日分别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2026年度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技术、佳智信息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4,000万元、116,500万元、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为最高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
可循环使用。该额度包含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重庆新科、佳都技术、佳智信息的担保余额分别为106,997.00万元、43,671.49万元、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分别剩余27,003.00万元、72,828.51万元、30,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9.00%,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熊剑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MA5UATHL7B |
| 成立时间 | 2017-01-13 |
| 注册地 |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谢家湾正街53号11-7 |
| 注册资本 | 60,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项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装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业务流程外包;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计算机机房设计及维护服务;办公设备维修;零售:计算机、计算机零配件、软件、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和卫星地 |
面接收装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子元器件、打字机、复印件、文字处理剂、办公设备耗材;批发:计算机、计算机零配件、软件、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和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环保设备、通讯终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装置)、办公设备耗材、办公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面接收装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子元器件、打字机、复印件、文字处理剂、办公设备耗材;批发:计算机、计算机零配件、软件、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和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环保设备、通讯终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装置)、办公设备耗材、办公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30,706.72 | 317,179.43 | |
| 负债总额 | 251,216.63 | 238,594.36 | |
| 资产净额 | 79,490.09 | 78,585.08 | |
| 营业收入 | 107,492.34 | 348,801.80 | |
| 净利润 | 905.01 | 3,020.37 | |
2、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肖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955065498 |
| 成立时间 | 2006-10-31 |
| 注册地 | 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801房自编1804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业务流程外包;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计算机房设计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办公服务;其他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零售;软件零售;安全 |
技术防范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
| 技术防范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5,386.90 | 125,619.11 | |
| 负债总额 | 113,168.91 | 103,526.45 | |
| 资产净额 | 22,217.98 | 22,092.65 | |
| 营业收入 | 16,740.33 | 195,315.72 | |
| 净利润 | 125.33 | 912.10 | |
3、广州佳都佳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广州佳都佳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熊剑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6MAEMR5UK86 |
| 成立时间 | 2025-06-12 |
| 注册地 | 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科研办公楼)807房(作办公用途使用)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安防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器设备制造;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网络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专业设计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光通信设备制造;量子计算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 |
劳务派遣服务);办公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办公设备耗材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 劳务派遣服务);办公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办公设备耗材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393.34 | 1,887.94 | |
| 负债总额 | 1,401.48 | 885.56 | |
| 资产净额 | 991.86 | 1,002.38 | |
| 营业收入 | 1,326.56 | 2,155.63 | |
| 净利润 | -10.52 | 2.38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关于佳都技术的《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
万元人民币、1,500万元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的关于重庆新科的《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的关于佳都技术的《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
12,000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的关于佳智信息的《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都佳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
5,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二)至(四)的担保协议均为公司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共同主要条款如下: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各全资子公司的稳健运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整体可控。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于公司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分别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3.65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88.00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8.74%;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
64.32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金额
58.67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9.12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余额
48.41亿元及厂商担保余额
0.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2.2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