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728证券简称:佳都科技公告编号:2026-04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334,048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
月
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于2023年
月
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告》。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截至2026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1月16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82,71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298.37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81,411.63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86,615.52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8,001.11 |
| 暂时补流金额 | 82,902.19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3.52 |
| 其他-具体说明 | 15.16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548.10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4,422.22 |
注: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6年上半年有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一节,现金管理为协定存款,收益在存款利息中列示。
(2)“减:其他”中的15.16万元是发行费用归集口径(不含税)和实际支付之间(含税)的税差。
(3)上表中“本年度使用金额”未包含公司在2026年5月至6月期间,通过自有资金垫付的部分募投项目款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2023年1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与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进行合同签署。
2023年5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州佳都方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纬交通”)、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
2023年8月25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适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车路协同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方纬交通变更为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华之源、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就公司“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方纬交通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2025年11月13日,方纬交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账户注销事宜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开设了12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1月16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755901****10626 | 1,098.78 | 使用中 |
| 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 | 360204****53012 | 1,011.79 | 使用中 |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955088****00324 | 1,534.10 | 使用中 |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 820400****02523 | 777.55 | 使用中 |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 440501****00760 | - | 已注销 |
| 广州佳都方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120916****10102 | - | 已注销 |
| 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 | 360204****56764 | 0.00 | 使用中 |
| 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120923****10101 | 0.00 | 使用中 |
| 广州佳适软件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0924****10000 | 0.00 | 使用中 |
| 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
| 广州佳适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120924****10001 | - | 使用中 |
| 广州佳适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120924****10002 | 0.00 | 使用中 |
| 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120914****10000 | - | 使用中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确有困难,公司2026年上半年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研发人员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实施置换两次,金额分别为2,926.43万元和4,00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9月至12月期间以自有资金支出研发人员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计2,926.43万元。2026年1月1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926.43万元。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完成前述置换,符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6年1月起,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在2026年1月至6月授权置换期间,累计使用自有资金4,000.16万元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即2026年1月至4月期间以自有资金支出研发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款项),并已于2026年5月7日以募集资金完成等额置换,本次置换事项符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5年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3月21日,公司合计使用9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6月9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6年1月19日,公司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9,000.00万元,累计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6,0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6年1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3,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1月16日 |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 96,000.00 | 2025年1月24日 | 12个月 | 2025年1月23日 | 2025年6月9日 | 7,000.00 |
| 2026年1月19日 | 89,000.00 | ||||
| 83,000.00 | 2026年1月23日 | 12个月 | 2026年1月22日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6年
月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9.6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6年1月13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1月16日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96,000.00 | 协定存款 | 2026年1月12日 | 2027年1月11日 | 2026年1月12日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1月16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协定存款 | 单位协定存款 | 不适用 | 2026年1月13日 | 2027年1月1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减70BP | 5.7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注2 | 2026年1月13日 | 2027年1月11日 | 4.33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2026年1月13日 | 2027年1月11日 | 23.23 | |||||||
| 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注2 | 不适用 | 2026年1月13日 | 2027年1月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按照工商银行总行人民币协定存款挂牌利率加25BP | 16.92 |
注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名称及类型属于协定存款,“购买金额”“归还日期”“尚未归还金额”不适用。
注2: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分别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华东路支行,根据银行内部管理要求,此次专户的协定存款合同分别由其上级管理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署。
注3:因协定存款季度结息,本次现金管理利息金额仅统计2026年3月21日和2026年6月21日利息;公司2026年1月13日收到的13,180.19元利息(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已在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体现。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1: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3年1月16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01.11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616.6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65,016.89 | 48,564.63 | 48,564.63 | 1,195.05 | 11,751.94 | -36,812.69 | 24.20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99,593.93 | 42,889.87 | 42,889.87 | 4,983.96 | 17,621.25 | -25,268.62 | 41.08 | 2027年12月31日 | 7,484.66 | 否 | 否 |
|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20,760.50 | 20,162.15 | 20,162.15 | 1,218.85 | 6,416.55 | -13,745.59 | 31.82 | 2027年12月31日 | 1,695.02 | 否 | 否 |
| 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47,076.76 | 15,371.98 | 15,371.98 | 603.25 | 4,403.89 | -10,968.09 | 28.65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99,000.00 | 54,423.00 | 54,423.00 | - | 54,423.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31,448.08 | 181,411.63 | 181,411.63 | 8,001.11 | 94,616.63 | -86,795.00 | / | — | 9,179.68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放缓,核心系研发过程中技术攻坚、场景适配及行业趋势迭代等因素超出初期评估,为保障技术成果先进性与落地实用性,公司审慎调整研发节奏。项目聚焦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底座构建,涉及物联网、大数据、AI仿真等多领域前沿技术的深度耦合,技术集成复杂度较高,关键环节迭代验证耗时超出预期;同时,为强化技术与交通、城市管理等核心场景的绑定,需开展大量定制化适配工作,客户需求挖掘与验证周期相应拉长。此外,行业技术路线与应用标准持续更新,公司需动态优化研发方案以规避技术风险,确保产品长期适用性,上述因素共同导致项目进度有所调整。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放缓,主要受外部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特性及行业技术规范迭代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同步优化推进节奏以保障项目质量与投资回报。部分地方政府轨道交通项目审批与投资节奏放缓,存量项目升级招标延迟,导致产业化研发的验证场景与市场反馈周期拉长;行业客户对技术安全性、可靠性要求严苛,联合研发与产品准入测试等环节耗时超预期。同时,智慧轨道交通相关技术标准与互联互通规范仍在完善,公司需跟随标准演进调整研发方案,叠加国产化适配、节能降耗等技术适配需求,导致项目进度有所调整。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放缓,核心系车路协同产业生态成熟度、商业化模式探索进程及行业规范落地节奏均低于初期预期,公司动态优化研发策略以保障项目质量与市场适配性。车路协同“车-路-云”生态协同进度未达预期,公司将全场景研发调整为聚焦试点场景的小规模验证,适配产业实际发展节奏;领域内可持续商业化模式仍在试点探索,行业技术标准与数据接口规范尚未统一,部分研发工作需等待标准明确。同时,多地业务流程与需求存在差异,定制化适配与场景验证耗时增加,共同导致项目进度有所调整。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放缓,核心系公司结合宏观经济环境与市场需求,主动调整拓展策略并加大精细化建设投入。公司聚焦核心市场深耕,增加投入时间开展区域调研、搭建线上协同机制;同时审慎控制资源投入节奏,精细化模式下展厅定制、团队本地化培养等环节耗时增加,导致项目进度有所调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确有困难,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研发人员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实施置换。 |
| 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8月31日以自有资金支出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合计1,862.28万元。2025年9月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862.28万元。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至24日完成前述置换,符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2025年9月至12月期间以自有资金支出研发人员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计2,926.43万元。2026年1月1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926.43万元。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完成前述置换,符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6年1月起,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在2026年1月至6月授权置换期间,累计使用自有资金4,000.16万元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即2026年1月至4月期间以自有资金支出研发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款项),并已于2026年5月7日以募集资金完成等额置换,本次置换事项符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及7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25日及26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8月26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1月20日,公司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 2025年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止2025年3月21日,公司合计使用9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6月9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6年1月19日,公司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9,000.00万元,累计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6,0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6年1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3,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2月6日,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3年2月8日,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七天通知存款合同;2023年2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4年2月1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5年1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 |
| 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5年1月15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9.6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6年1月13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8月25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4年1月,公司查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有42.20万元被东兰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根据东兰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桂1224民初1456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2月6日解除冻结。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上表中“本年度投入金额”未包含公司在2026年5月至6月期间,通过自有资金垫付的部分募投项目款项。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