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重庆百货股票代码:600729.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步步高智慧零售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股份变动性质:因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增加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签署日期:二零二三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重庆百货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商社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0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重庆百货、上市公司
重庆百货、上市公司 | 指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29.SH) |
重庆商社
重庆商社 | 指 |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
渝富资本
渝富资本 | 指 |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渝富控股
渝富控股 | 指 |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物美津融
物美津融 | 指 | 天津滨海新区物美津融商贸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步步高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步步高 | 指 | 深圳步步高智慧零售有限公司 |
商社慧隆
商社慧隆 | 指 | 重庆商社慧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商社慧兴
商社慧兴 | 指 | 重庆商社慧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重庆百货拟以向渝富资本、物美津融、深圳步步高、商社慧隆、商社慧兴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重庆商社
标的资产 | 指 | 重庆商社100%股权 |
《收购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A股、股
A股、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元、万元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步步高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深圳步步高智慧零售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通讯方式
通讯方式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敬良君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 | 2019年5月3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MLXY5D |
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 | 2019年5月31日至永久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智慧新零售购物终端的研发、销售及运营管理;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动漫设计(不含影视制作);游戏软件设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技术转让服务;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无人机系统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版权代理;摄影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计算机零配件销售;软件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销售;广播设备及其配件销售;电视设备及其配件销售;电影设备及其配件销售;智能机器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游艺娱乐用品零售;专用设备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销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销售;玩具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箱、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主要股东 | 长沙步步高创新百货零售有限公司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步步高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敬良君 | 男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张家诚 | 男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渝富资本、物美津融、重庆商社及深圳步步高,其中渝富资本、物美津融、深圳步步高为重庆商社的股东,股权关系如下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资本与物美津融分别持有重庆商社44.50%及
44.50%股权,同为重庆商社第一大股东,深圳步步高持有重庆商社9.89%股权。
除上述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上市公司拟向重庆商社股东发行股份以吸收合并重庆商社所致,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无就上市公司收购的一致行动安排。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优化治理结构,精简管理层级
本次吸收合并作为重庆商社改革总体部署的进一步深化,旨在实现重庆商社和上市公司两级主体的合并,以缩减管理层级、提高运营效率,为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扫除障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更为扁平化、组织架构进一步精简,充分激发上市公司运营的活力和内生动力。
(二)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办公场地和部分经营场所存在租赁重庆商社的情形,导致二者长期存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相关资产将进入上市公司,二者关联交易将彻底消除,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此外,通过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自持门店物业开展自主调改,提升门店经营效率及辐射影响力,实现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三)落实混改成果,为国企改革树立典范
重庆商社作为区域零售行业龙头企业,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和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双百企业”。重庆商社于2020年3月成功引入物美津融和深圳步步高作为战略投资者,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并通过及时实施重庆商社员工持股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效增强了核心骨干人才的凝聚力。重庆商社混改作为重庆市首例市属一级国企混改案例,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夯实重庆商社良性发展基础,重庆市国资委对混改工作进行了整体战略部署,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基础上,同时明确了整体上市的后续工作安排。本次交易顺应深化国企改革的政策方向,在前次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基础上,通过整体上市进一步整合旗下优势资源,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同时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并实现保值增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步步高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不考虑现金选择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预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重庆商社
重庆商社 | 208,997,007 | 51.41% | - | 0.00% |
深圳步步高
深圳步步高 | - | 0.00% | 24,655,802 | 5.52%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商社暨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增加。
三、本次股份发行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渝富控股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并经渝富控股备案的《重庆商社评估报告》,以2022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 | 基准日 | 评估 方法 | 评估结果 | 增值率/溢价率 | 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 | 交易价格 | 其他说明 |
重庆商社
重庆商社 | 2022年 | 资产基 | 485,951.69 | 95.72% | 100% | 485,951.69 | - |
交易标的名称 | 基准日 | 评估 方法 | 评估结果 | 增值率/溢价率 | 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 | 交易价格 | 其他说明 |
11月30日
11月30日 | 础法 |
合计
合计 | - | - | 485,951.69 | - | - | 485,951.69 | - |
以2022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重庆商社母公司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为248,286.43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485,951.6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95.72%。
根据标的资产评估值,交易各方一致同意,重庆商社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485,951.69万元,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全部对价。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完成日期间,如重庆商社向各交易对方进行现金分红的,则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应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调整后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标的资产评估值-重庆商社现金分红金额。
(三)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安排
上市公司拟以向渝富资本、物美津融、深圳步步高、商社慧隆、商社慧兴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重庆商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 支付方式 | 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 |||
现金对价 | 股份对价 | 可转债对价 | 其他 |
1 | 渝富资本 | 重庆商社44.50%股权 | - | 216,243.72 | - | - | 216,243.72 |
2 | 物美津融 | 重庆商社44.50%股权 | - | 216,243.72 | - | - | 216,243.72 |
3 | 深圳步步高 | 重庆商社9.89%股权 | - | 48,054.16 | - | - | 48,054.16 |
4 | 商社慧隆 | 重庆商社0.73%股权 | - | 3,547.70 | - | - | 3,547.70 |
5 | 商社慧兴 | 重庆商社0.38%股权 | - | 1,862.40 | - | - | 1,862.40 |
合计
合计 | - | - | - | 485,951.69 | - | - | 485,951.69 |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时《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测算,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区间 | 市场参考价 | 市场参考价的90% |
前20个交易日
前20个交易日 | 22.16 | 19.95 |
前60个交易日
前60个交易日 | 21.64 | 19.49 |
前120个交易日
前120个交易日 | 21.89 | 19.71 |
注:市场参考价的9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基于上市公司停牌前的市场走势等因素,充分考虑各方利益,交易各方确定本次吸收合并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9.49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现行规定。
在本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本次吸收合并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五)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渝富资本、物美津融、深圳步步高、商社慧隆、商社慧兴。
(六)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发行股份的数量=被吸收合并方重庆商社的交易价格÷新增股份发行价格
重庆商社各股东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新增股份数量×各交易对方在重庆商社的实缴出资额÷重庆商社的注册资本
本次吸收合并中,各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应当为整数。如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相应数额不是整数,将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按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485,951.69万元和发行价格19.49元/股计算,本次交易合计发行股份数量为249,333,855股。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所持重庆商社股权对应的上市公司应发行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万元) | 交易对方所持重庆商社股权对应的上市公司应发行股份数量(股) | 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应发行股份数量占交易后总股本比例 |
渝富资本
渝富资本 | 216,243.72 | 110,951,112 | 24.83% |
股东名称 |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万元) | 交易对方所持重庆商社股权对应的上市公司应发行股份数量(股) | 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应发行股份数量占交易后总股本比例 |
物美津融
物美津融 | 216,243.72 | 110,951,112 | 24.83% |
深圳步步高
深圳步步高 | 48,054.16 | 24,655,802 | 5.52% |
商社慧隆
商社慧隆 | 3,547.70 | 1,820,264 | 0.41% |
商社慧兴
商社慧兴 | 1,862.40 | 955,565 | 0.21% |
合计
合计 | 485,951.69 | 249,333,855 | 55.80% |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完成日期间,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吸收合并协议》相关约定予以调整。根据《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重庆商社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前述现金分红款将全额用于向各交易对方进行现金分红。因前述利润分配产生的税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如有),重庆商社和交易对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分别承担。
上市公司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应以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重庆商社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同时上市公司将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上市公司作为存续方的总股本将根据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和上市公司实际行使现金选择权情况予以确定。
(七)锁定期安排
渝富资本和物美津融、深圳步步高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若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渝富资本和物美津融、深圳步步高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商社慧隆、商社慧兴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四、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重庆商社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获得重庆商社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重庆商社股东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渝富控股备案;
2、本次交易已经渝富资本、物美津融、深圳步步高、商社慧隆、商社慧兴等交易对方内部决策通过。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本次交易需获得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本次权益变动能否取得上述审批、审核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批、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安排外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无明确的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未来若发生其他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八、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状况
(一)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为更准确反映拟购买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重庆商社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数据系按照重庆商社完成存续分立等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后的资产范围对应会计年度的实际情况模拟编制。重庆商社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模拟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 2022年11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总资产 | 1,760,413.77 | 1,937,682.87 | 1,972,123.85 |
总负债
总负债 | 1,177,630.23 | 1,394,313.10 | 1,354,192.24 |
资产负债项目 | 2022年11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 582,783.54 | 543,369.77 | 617,931.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21,956.81 | 242,525.34 | 248,983.59 |
收入利润项目
收入利润项目 | 2022年1-11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1,684,235.18 | 2,113,772.90 | 2,108,312.61 |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 | 97,103.69 | 94,099.91 | 100,014.44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97,431.12 | 95,270.77 | 102,333.96 |
净利润
净利润 | 85,806.26 | 83,862.05 | 84,987.5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955.12 | 36,917.16 | 30,536.76 |
(二)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重庆商社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332号),以2022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 | 基准日 | 评估 方法 | 评估结果 | 增值率/溢价率 | 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 | 交易价格 | 其他说明 |
重庆商社
重庆商社 | 2022年11月30日 | 资产基础法 | 485,951.69 | 95.72% | 100% | 485,951.69 | - |
合计
合计 | - | - | 485,951.69 | - | - | 485,951.69 | - |
以2022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重庆商社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485,951.69万元,重庆商社母公司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为248,286.43万元,评估增值率为95.72%。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上市公司停牌日,即 2022 年 12 月8 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深圳步步高工商营业执照
2、深圳步步高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步步高智慧零售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5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步步高智慧零售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5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重庆市 |
股票简称 | 重庆百货 | 股票代码 | 600729.SH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步步高智慧零售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不适用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增加24,655,802股 变动比例:增加5.5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决策及审批程序批准,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步步高智慧零售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