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并购重组委会议意见落实函
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48号───────────────
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的
并购重组委会议意见落实函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本所并购重组委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购重组委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1.请上市公司在重组报告书中补充披露:(1)商社化工2019年爆发的债务危机情况,破产清算程序进展;(2)商社化工原董事长庞庆军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情况,认定个人违法犯罪
行为导致国有企业爆发债务危机的原因及依据;(3)重庆商社是否存在参与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对子公司的管控机制失效、曾编制含有重大差错信息的财务报告等情形,未有效防范或及时发现商社化工相关风险的原因;(4)若重庆商管和商社化工债权人全部起诉重庆商社,重庆商社代偿债务的最大风险敞口;(5)若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组后代偿商社化工债务并向相关方追偿,上市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情况;(6)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上市公司:(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在重组报告书中补充披露重庆商社财务信息;(2)在重组报告书中补充披露商社慧隆、商社慧兴的主要财务数据。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对重组报告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所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主板 重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0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