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监事会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进行审核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3年9月22日届满。由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要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52,000股。
2023年6月28日,公司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已支付给激励对象,根据《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825元/股调整为10.145元/股。
综上,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进行了核实。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和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按
10.145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852,000股限制性股票。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