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4-057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销原因: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鉴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3年期满,给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5,730,094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注销日期 |
5,730,094股 | 5,730,094股 | 2024年8月20日 |
一、回购股份审议及实施情况
(一)回购股份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九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0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0年7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50):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按不超过30元/股的拟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032万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不低于1,017万股,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6.1亿元,不低于3.05亿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1年7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具体为:
1.2020年12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关于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4)。
2.2021年6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36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84%,回购最高价格29.2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5.79元/股,回购均价27.7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8,764.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5,730,094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6,338,271股变更为440,608,177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7月3日发布《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就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情况
(一)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8月30日为授予日,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46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825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2年9月27日,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463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22日。
(二)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3年期限届满,给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5,730,094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剩余回购股份的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3362337)。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4年8月20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6,338,271股变更为440,608,17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数量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数量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53,538,813 | 0 | 253,538,813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92,799,458 | -5,730,094 | 187,069,364 |
股份合计 | 446,338,271 | -5,730,094 | 440,608,177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和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