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第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12  重庆百货(600729)公司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文中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11名董事全部发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29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等。授信方式:信用,融资期限1年。融资利率参考LPR,按提款时银行审批利率执行。公司实际融资时,将结合各家银行融资成本、合作条件择优选择。

同时,公司根据经营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横向调剂使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中也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但本次授信及融资中涉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

权,为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二)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和第八条“(四)本办法第六条第(二)(三)项,以及第七条第(二)项所列关联方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规定,公司副董事长胡淳女士、董事朱颖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7.20万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7.2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7889元/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632,800.80元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