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科:中国高科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6-05-28  *ST高科(600730)公司公告

文件目录

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1

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注意事项﹒﹒﹒﹒﹒﹒﹒﹒﹒﹒﹒﹒﹒﹒﹒﹒﹒﹒2

三、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4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股东会开始;

二、主持人通报与会情况;

三、宣读并审议: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

五、议案表决;

六、表决结果统计;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见证;

十、会议结束。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规、文件的精神,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国高科”)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就有关出席会议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股东会设“股东发言、提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股东可以发言或提出问题,时间不宜超过三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应重点围绕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不应提出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的问题。股东会进行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六、会议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拟补选陈丽红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丽红女士当选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陈丽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

陈丽红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审计学会副秘书长。曾任华中师范大学讲师。

陈丽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丽红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议案二、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对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了2025年度公司与中国平安等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预计发生金额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金融服务——购买信托、基金、资管、证券等理财产品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为40,415.76万元公司审慎开展理财业务,实际数据低于预计发生金额
接受金融服务——购买保险等其他金融服务类业务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80.0055.75\
接受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300.00223.04\
上海方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德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0.0062.71\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0016.61\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6.72\
提供资产处置清收服务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公司谨慎开展关联交易,实际未发生
接受或提供其他劳务或服务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906.0035.26\
合计83,006.0040,815.85\

二、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预计额度内办理相关交易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6年度预计发生金额①①占同类业务比例(%)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②②占同类业务比例(%)①与②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金融服务——购买信托、基金、资管、证券等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1,000万元不高于35%单日最高余额为40,415.76万元34.81\
接受金融服务——购买保险等其他金融服务类业务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60.0067.5055.7586.76\
接受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165.0020.63223.0432.09\
上海方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70.008.7562.719.02\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002.5016.612.39\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636.720.97\
接受或提供其他劳务或服务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60.00\35.26\\
合计41,380.00\40,815.85\\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名称/经营者主营业务
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间接控制公司1988年3月21日181.08亿元马明哲深圳市根据中国平安2025年年度报告,其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保险企业
2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21日725,000万元戴巍珠海市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3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曾同受同一方(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制1990年12月20日28,000万元李纳齐北京市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天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餐(含冷荤凉菜);销售饮料、酒;技术推广
4上海方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2月24日2,000万元惠小南上海市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
5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1月21日20,000万元王涛北京市北京颐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6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见注1998年8月12日3,000万元凌晨武汉市正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
7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曾同受同一方(中国平安)控制2005年3月8日131,000万元刘曜华深圳市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投资、黄金等贵金属的投资、投资兴办各类实业

注:因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审慎认定北极1号信托财产范围内的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方正集团掌握一定控制权的公司。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交易合同执行,截至目前执行情况良好。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各关联人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人开展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等金融服务、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人交易保持一致,公司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与关联人公平协商后,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人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基于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进行业务往来,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业务和财务上的依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请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