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聘任总经理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董事长肖志勇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洪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第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经总经理刘洪波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凌波先生、黄永红先生、杨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宁建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工作调整安排,蒋祖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第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宁建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刘洪波先生、刘凌波先生、黄永红先生、杨沙先生、宁建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