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26  爱旭股份(600732)公司公告

编号:临2026-04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 通知于2026 年6 月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 年6 月25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 名,实际参会董事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刚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回避0 票,弃权0 票。

为提升公司下属子公司滁州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爱旭”) 的资本实力,优化滁州爱旭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市场竞争力,董事会 同意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以自有资金向滁州爱旭 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00 亿元。增资后,滁州爱旭的注册资本由5.22 亿元增加至 13.22 亿元,浙江爱旭持有100%股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26-050 号)。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回避3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梁启杰、徐新峰和沈昱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 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26-051 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回避0 票,弃权0 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优化日常经 营活动中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存储方式,董事会同意上调公司2026 年度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开展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24.00 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 个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 告》(临2026-052 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