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审计委员会关于北京高端智能生态工厂建设项目变更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北京高端智能生态工厂建设项目变更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为落实新平台、新产品生产基地而实施,是公司对原北京高端智能生态工厂建设项目的变更,有助于公司拓展产品型谱,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关联交易的价格是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北京高端智能生态工厂建设项目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郑建明、马静、顾鑫
2023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