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问询函的回复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的问询函》已收悉,现就收盘价格涨幅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查,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关联方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你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票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核查,在你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