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4,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