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1-22  北汽蓝谷(600733)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北汽蓝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51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286,193,039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1,286,193,039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于2023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合计663,815,871股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非交易日顺延);其余10名发行对象所认购的622,377,168股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向特定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中,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持有人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22,377,168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12,765,9573.82212,765,957-
2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6,382,9781.91106,382,978-
3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2,978,7231.4982,978,723-
4北京京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0,000,0000.9050,000,000-
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42,553,1910.7642,553,191-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2,212,7650.5832,212,765-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212,7650.5430,212,765-
8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25,787,2340.4625,787,234-
9广东华辉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辉尊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276,5950.3821,276,595-
10北京京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国创优势产业基金(有限合伙)18,206,9600.3318,206,960-
合计622,377,16811.17622,377,168-

五、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61,258,758-622,377,1681,038,881,59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912,244,411622,377,1684,534,621,579
合计5,573,503,169-5,573,503,169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宇威刘世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