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4-01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七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0,482.64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汽新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