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北汽蓝谷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核准时间
北汽蓝谷于2021年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2、股份登记时间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3、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合计308,250,922股股票的锁定期为自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其余13名发行对象所认购的485,399,871股股票的锁定期为自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数量为4,287,310,130股。2023年公司向12家特定对象发行1,286,193,03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23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287,310,130股增加至5,573,503,169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08,250,922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34,715,800 | 4.21 | 234,715,800 | - |
2 | 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 | 49,621,255 | 0.89 | 49,621,255 | - |
3 |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75,201,462 | 1.35 | 23,913,867 | 51,287,595 |
合计 | 359,538,517 | 6.45 | 308,250,922 | 51,287,595 |
注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注2: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上市流通23,913,867股,为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剩余限售股51,287,595股,为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
六、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033,835,965 | -308,250,922 | 725,585,043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4,539,667,204 | 308,250,922 | 4,847,918,126 |
股份合计 | 5,573,503,169 | - | 5,573,503,169 |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杨宇威 | 宋双喜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