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八次监事会于2024年7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由监事黄奕臻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贾宏伟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十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会同意提名陈青波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对2018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所示
过渡期延长5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