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于2025年2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调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变更公司名称和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