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达:新增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3-03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新增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人民币约4,008.75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结案,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自公司前次披露《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2-093号)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合计4,008.75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9%,其中,公司因原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涉及的诉讼共9起,金额合计2,737.86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未披露的新增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案件类型 | 受理时间 (送达时间) | 原告 (申请方) | 被告 (被申请方) | 诉讼请求 | 诉讼 (仲裁) 涉及金额 | 案件进 展情况 |
1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2年 7月27日 | 深圳市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实达集团 | 请求追加被告为被执行人 | 832.77 | 2022年12月6日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驳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 |
2 | 合同纠纷 | 2022年 10月18日 | 深圳市昊鹏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兴飞、实达集团 | 请求被告对合同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51.17 | 2023年4月13日,收到法院裁定准许申请方撤诉 |
3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2年 10月24日 | 深圳市鸿声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实达集团 | 请求追加被告为被执行人 | 126.11 | 2022年12月20日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驳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年 11月17日 | 深圳市曾帅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兴飞、实达集团 | 请求被告对合同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6.40 | 2023年3月22日收到裁定驳回起诉,2023年4月4日收到申请方上诉状 |
5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年 12月 | 深圳市曾帅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兴飞、实达集团 | 请求被告对合同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33.68 | 2023年6月1日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
6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2年 12月2日 | 林强 | 实达集团 | 请求被告配合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 0.0001 | 2022年12月26日已开庭,2022年12月27日判决驳回林强诉讼请求 |
7 | 执行异议 之诉 | 2022年 12月27日 | 深圳市鸿声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实达集团 | 请求追加被告为被执行人 | 138.96 | 2023年5月11日已开庭,待判决 |
8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2年 12月 | 上海启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实达集团 | 请求被告支付合同款本息 | 25.20 | 将于2023年6月20日开庭 |
9 | 合同纠纷 | 2023年 1月5日 | 奥音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 深圳兴飞、实达集团 | 请求被告对合同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12.30 | 实达集团提出管辖权异议,2022年10月9日收到法院裁决书,认定实达集团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移送深圳中院审理,已于2023年6月5日开庭,待判决 |
序号 | 案件类型 | 受理时间 (送达时间) | 原告 (申请方) | 被告 (被申请方) | 诉讼请求 | 诉讼 (仲裁) 涉及金额 | 案件进 展情况 |
10 | 执行异议 之诉 | 2023年 1月13日 | 金龙机电(杭州)有限公司 | 实达集团 | 请求追加被告为被执行人 | 149.53 | 2023年2月28日法院裁定驳回申请方起诉 |
11 | 执行异议 之诉 | 2023年 2月7日 | 深圳市晶泰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实达集团 | 请求追加被告为被执行人 | 1,386.94 | 2023年5月11日已开庭,待判决 |
12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 | 2023年 2月14日 | 北京岳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实达集团 | 请求确认对被告的债权 | 36.45 | 2023年4月7日开庭,未判决 |
13 | 合同纠纷 | 2022年 10月23日 | 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请求被告承担合同无效赔偿责任 | 1,072.58 | 2023年5月31日判决对债务人无法清偿部分承担50%。 |
14 |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 2023年 3月22日 | 北京智能江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请求被告支付合同款本息 | 33 | 诉前调解 |
15 | 合同纠纷 | 2023年 5月5日 | 南京维智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请求被告支付合同款本息 | 30 | 诉前调解 |
16 | 劳动争议仲裁 | 2023年 4月4日 | 潘道兵 | 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请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 38.48 | 待开庭 |
17 | 劳动争议仲裁 | 2023年 5月25日 | 梁南南 | 北京中科融和科技有限公司 | 请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 35.18 | 待开庭 |
合计 | 4,008.75 |
二、诉讼(仲裁)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结案,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涉诉事项,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相关涉诉事项,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关于因原子公司深圳兴飞涉及的已审结诉讼案件,均已被法院判决驳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或经公司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后不支持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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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