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达: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第2023-055号)。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选聘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条款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第2023-056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