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新华锦(600735)公司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4月26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029,842.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3,558,927.81元。2022年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558,927.81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355,892.78元后,2022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122,953.08元。

鉴于公司2022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按公司股本428,778,21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15,864,794.10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9%,剩余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公司发展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