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3-05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98,618,64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6.321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航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满洪杰、董事徐正贤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98,618,645 | 100 | 0 | 0 | 0 | 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98,618,645 | 100 | 0 | 0 | 0 | 0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98,618,645 | 100 | 0 | 0 | 0 | 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979,384 | 100 | 0 | 0 | 0 | 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已获得表决通过;
2、议案1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葛娜娜、刘承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12-29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