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商国际”)。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纺织”)。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锦纺织的业务发展,在综合分析新华锦纺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公司全资子盈商国际拟以其房产为新华锦纺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为3年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盈商国际以其房产为新华锦纺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期限为3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小苗
3、注册资本:6,748.79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0甲世奥国际大厦23楼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分支机构经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服装辅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分支机构经营】;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面料印染加工【分支机构经营】;服装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鞋帽零售;国内贸易代理;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绣花加工【分支机构经营】;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棉花收购;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6、基本财务情况:新华锦纺织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已审计) | 2023年9月30日(未审计) |
资产总额 | 31,975.85 | 28,932.44 |
负债总额 | 19,407.32 | 16,796.61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5,041.32 | 1,003.90 |
流动负债总额 | 17,908.48 | 15,332.38 |
资产净额 | 12,568.52 | 12,135.83 |
资产负债率 | 60.69% | 58.05% |
项目 | 2022年度(已审计) | 2023年1-9月(未审计) |
营业收入 | 29,467.01 | 17,041.95 |
净利润 | 126.52 | -432.69 |
7、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新华锦纺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3、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期限:三年
5、担保范围:全部或部分本金、迟延利息、违约金;债权人为实现主合同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及租赁物拍卖、评估等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议案涉及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是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新华锦纺织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0,500万元人民币,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5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17%;控股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36%。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