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500万元,与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共同参与认购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鉴于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由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参与认购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周中胜、方先明、史丽萍
日期: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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