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网络投票:2024年5月1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王平先生
四、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题: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苏州高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苏州高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苏州高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 苏州高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 | 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 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 关于2024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
8 | 关于2024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9 | 关于2024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10 | 关于对公司土地竞拍专项授权的议案 |
11.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11.01 | 公司章程 |
11.02 | 苏州高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11.03 | 苏州高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11.04 | 苏州高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三)听取《苏州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五)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苏州高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议案一:苏州高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苏州高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三:苏州高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0
议案四:苏州高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4
议案五: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5
议案六: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8
议案七:关于2024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 19
议案八:关于2024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20
议案九:关于2024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21
议案十:关于对公司土地竞拍专项授权的议案 ...... 22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23
苏州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中胜) ...... 24
苏州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先明) ...... 28
苏州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丽萍) ...... 31
议案一:苏州高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履职及运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勤勉履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8次,针对定期报告、参与认购产业基金份额、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行决策与监督职能,全年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对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及财务预算、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对公司2022年度薪酬与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
二、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公司聚焦自身“新兴产业投资运营和产城综合开发服务商”的战略定位,以产城综合开发为基础,紧密服务主业发展的同时聚焦绿色低碳、医疗器械两大转型方向,不断提升新兴产业投资运营能级。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1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亿元。
(一)产业园运营板块
1、绿色低碳产业园
产业招商方面,作为高新区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的核心平台,年内自主招引落地美阅新能源、中建碳中和研究院、创维新能源、集能易等高质量重点项目,合计新增注册资本超21亿元;承办行业沙龙、推介会等绿色低碳相关活动10余场,累计参会人数超2,000人。
载体建设方面,年内GLC Park孵化器已建成投用;GLC Park加速器一期出租率82%,入驻企业包括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等,涉及新材料、光伏、绿色建筑等多个绿色低碳领域;加速器二期已于2024年初投用,目前正在抓紧招商中。
产业运营方面,光伏业务上,建成白荡净水厂索结构柔性支架光伏电站等多个“首创型”项目,实现光伏与现有产业的深度融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建设并网发电光伏电站16个,总装机容量18.29兆瓦,2023年发绿色电量1,397.49万度。配售电业务上,2023年新增签约电量8.87亿度;年内绿电成交1,100万度,绿证成交3,400万度,减排二氧化碳
3.72万吨、二氧化硫21.15吨、氮氧化物19.35吨。
2、医疗器械产业园
产业招商方面,年内推进区域招商落地项目155个,产业园引进微视医疗、爱特康生
物、柯罗医疗、鸥博光学、天海佳合等行业龙头企业;平台搭建方面,国家药监局智能化医疗器械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正式启用、Medpark一站式服务中心建成,持续为区域医疗器械企业研发创新提供优质服务。产业园先后获评2022年度创新医疗健康产业园区、清馨2023实践先锋项目、2023年度高端医疗器械基地创新发展奖等荣誉,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载体建设方面,产业园运营、建设、规划产业园载体面积达144.2万平方米,其中现已投用载体总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基本处于满租状态。年内,产业园四期创新基地正式建成开园,20家行业龙头企业实现首批入驻;五期上市总部基地项目持续推进建设中,预计2025年投用;六期狮山生物医药基地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预计2024年投用。运营服务方面,注册审评上,协助近100家企业沟通解决注册审评、体系考核、检验检测等问题及诉求;培训辅导上,全年累计开展各类辅导培训30余场。开发多元化服务统计模块,实现园区整体发展情况动态分析,为做精企业服务、做细产业规划打好基础。
3、东菱振动
年内,东菱振动先后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中国专利优秀奖、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荣誉。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92亿元,净利润4,151.53万元。
产品研发方面,东菱振动成功自主研制了目前世界单台最大推力100吨电动振动试验系统;自主研发的感应式振动台、长冲程试验台、液压摇摆试验台、高加速度试验台、冲击台等一系列新品项目已在年内全面推向市场;加速台车研发项目持续攻关核心技术,目前已完成装配,处于进行调试优化阶段,有望打破国际垄断,实现该类设备的完全自主化。截至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东菱振动累计获授权专利470项,其中发明专利116项。
校企合作方面,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开发60kW大功率模块,已完成试生产,计划于2024年完成产品替代并推向市场;与哈尔滨工程大学合作研制多型低频作动器样机,多项指标均为国内首创;与国防科技大学联合开展数字振动台仿真系统的自主研制,预计2024年推向市场;依托博士后工作站申报了省双创博士项目、省科技副总项目等重点人才项目。
市场开拓方面,东菱振动依托全国性的实验室布局,加强测试售后服务的推广及专业团队的扩容,年内售后业务订单实现同比增长24%。
(二)产业园投资板块
截至2023年底,公司存量投资项目累计出资金额47.56亿元;高新福瑞积极打造融资租赁金融创新产品,以资本链赋能产业链,助力公司实现“产、融、投”一体化发展。
1、战略投资
2023年,公司取得杭州银行投资收益27,255.38万元、东方创业投资收益1,289.48万元、苏高新创投投资收益3,788.56万元;取得杭州银行、中新集团、融联基金、东方创业、华泰柏瑞基金、金埔园林分红款合计8,620.28万元;减持江苏银行500万股股份,回笼资金3,887.50万元;参与金埔园林可转债配售并完成减持,取得投资收益620万元。
2、产业投资
公司现有自营、参股基金16个,累计撬动基金规模超60亿元。年内公司设立新苏新兴基金(规模5亿元)、美德科二号基金(规模1亿元),参与认购夏尔巴三期股权基金、朝希优势壹号基金,扩大产业投资规模与优质项目来源。
年内累计投资一级股权项目50余个,合计出资金额9.29亿元,包括诺一迈尔、宸泰医疗、博思得等医疗器械领域项目,科曜能源、福氢氢能、润诚达等绿色低碳领域项目,以及文德数慧、卓镱辉、普旭科技等AI、半导体领域高成长性优质企业。2023年,已投企业中贝克微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裕太微、阿特斯在科创板上市,荣旗科技成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珂玛科技IPO注册申请已被证监会受理,赢双电机科创板上市已获受理。
公司先后参与联科科技、心脉医疗等公司的定向增发,合计出资9,490万元;完成博瑞医药等定增项目退出,整体收益率近30%。
3、融资租赁
高新福瑞持续为公司绿色低碳和医疗器械产业的培育与招商发挥金融支撑作用,为区内优质企业提供“产融结合”创新服务,2023年全年新增项目投放12.64亿元。
(三)产城综合开发板块
1、产业地产
住宅开发方面,地产集团蝉联“江苏省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苏州市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20强企业”;住宅产品实现“云庭”系向“璟”系的迭代升级。
房地产销售方面,年内公司商品房销售面积17.28万平方米,销售金额38.22亿元;商品房结转面积25.01万平方米,结转金额57.87亿元。商品房建设方面,年内新开工面积
26.50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93.2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5.31万平方米,主要在建项目包括拾月璟庭、上华璟庭、山岚璟庭等。土地储备方面,年内公司竞得3宗地块,均位于苏州高新区,土地面积10.65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39万平方米。
商业地产租售方面,截至2023年底,天都大厦累计引进125家企事业单位,累计租赁面积6.94万平方米,年内实现租金收入5,467万元。
2、文旅商贸
2023年,公司旅游板块累计接待游客473.51万人次,同比增长166.87%;实现营业收入4.45亿元,同比增长111.90%。
年内,公司两大乐园围绕不同主题,打造了“落魔传说”奇趣狂欢活动、奇幻森林魔法节、水陆狂欢季等活动,客流再创新高。其中徐州乐园的“落魔传说”活动23天吸客量达32万人次,网络相关话题总曝光量破10亿次。与此同时,两大乐园不断升级游乐设施,增设儿童游乐区“鹅宝乐园”项目、开放“Goose Park鹅场”等全新项目,丰富游玩体验。
商贸业务方面,积极发挥“虹桥品汇苏州港”品牌效应,围绕“企业客户团购、大额贸易开展、门店运营、定向营销”等领域加强商贸多样化业态拓展。
3、节能环保
污水处理方面,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相继投运,公司污水日处理能力由28万吨/天提升至34万吨/天;全年处理污水量1.10亿吨,首次突破亿吨大关。年内,苏州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工程项目荣获江苏省首个水处理行业绽放杯一等奖项目、全国总决赛优秀奖;狮山水质净化厂蝉联“市标杆城镇污水处理厂”称号。
管网运维方面,年内排水公司负责2,012公里雨污水管网及55座泵站的养护运维,并积极外拓承接了区内117个居民小区和商业广场的排水管道清淤检测及养护工作。2023年共完成管道养护4,200.10公里,实现营业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42.97%。
环保商贸方面,苏高新大乘在水性EAU技术上取得突破,并成功应用于运动弹性地板、水性跑道、城市道路交通、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等多种领域。
(四)内部管控
财务管理方面,公司综合融资成本3.61%,较2022年下降38个BP。2023年成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融产品21单,募资金额100亿元。
运营管控方面,狠抓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的动态追踪,提升企业管控力;优化考核指标,制定个性化考核方案,激发全员干劲。
人才引育方面,拓宽人才引进新渠道,以“定岗特选”“英才计划”等多样化手段招引优质人才,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人才活水”;探索人才培育新模式,开展各类研学活动、加强与高校间产学研合作,培养壮大公司战略后备人才队伍。
现就本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议案二:苏州高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内部管理、财务状况、定期报告进行了检查,并按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了监督,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面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就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日期 | 届次 | 议案 |
2023年4月27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苏州高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苏州高新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 苏州高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苏州高新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苏州高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苏州高新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3年5月17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制定《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与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2023年8月28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023年10月27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审议《苏州高新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能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并能有效实施;通过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认真审议,2022年公司财务状况正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3年度半年报和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和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苏州高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苏州高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苏州高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控运作良好。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现就本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议案三:苏州高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财务指标概述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14亿元,同比下降27.14%;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02亿元,同比下降34.63%。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16.17亿元,负债总额538.1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33%和11.62%;净资产总额178.01亿元,同比增长6.63%。
二、2023年度经营收益情况
(一) 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14亿元,同比下降27.14%,结转营业成本67.90亿元,同比下降24.96%;实现主营业务利润9.34亿元,同比下降42.63%,利润率11.95%,同比下降3.23个百分点。具体板块经营分析如下:
1、产业园运营板块
2023年,公司有序推进产业园区的产业招引、产业运营、载体建设等工作,构建绿色低碳、医疗器械两大产业生态,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落地。报告期内实现园区运营收入2.06亿元,同比增长28.64%;主营业务利润0.95亿元,同比增长24.35%,为公司不断提升新兴产业投资运营能级奠定良好基础。
东菱振动通过不断强化新品研发,拓宽产品销售市场,依托全国实验室布局,加强售后服务推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92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营业务利润1.46亿元,同比增长7.49%,为公司持续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产业投资板块
2023年,公司加快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布局,逐步优化项目投资结构,提升投资规模,增厚投资收益。公司持有的杭州银行、东方创业、高新创投等优质股权,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健的投资回报,全年实现利润贡献3.55亿元,取得股利收入1.14亿元。
高新福瑞全年新增项目投放12.6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3亿元,主营业务利润0.85亿元,受市场行情及地区监管影响,整体收益有所下降。
3、产城综合开发板块
产业地产方面,受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影响,全年实现商品房合同销售面积17.2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2.84%,合同销售金额38.22亿元,同比减少42.02%;销售均价22,118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3.67%,销售项目所处区域和位置不同带来销售价格差异。
全年累计结转商品房面积25.01万平方米;结转营业收入57.87亿元,同比减少30.10%;
结转单价23,138.74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9.42%。
文旅商贸方面,年内旅游行业全面复苏,旅游集团抢抓市场机遇,全年累计接待游客474万人次,同比增长166.8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5亿,较上年同期翻倍增长。
节能环保方面,板块全年实现营收4.62亿元,净水公司首次突破亿吨大关,全年污水处理量1.10亿吨,实现营收2.41亿元;排水公司完成污水管道养护1,462千米,雨水管道养护2,738千米,实现营收1.20亿元;苏高新大乘持续推进产品创新,实现营收1.01亿元。
(二)其他损益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0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7亿元,同比下降34.63%;此外,扣非归母净利润0.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12亿元,同比增长17.91%。
重要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期间费用。公司期间费用总和12.63亿元,同比减少5.04%。2023年,在做好日常经营的同时,持续提升治理水平,降本增效成果较为显著。其中,全年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下降8.31%和11.17%。
投资收益。公司取得投资收益4.91亿元,主要形成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04亿元,以长期稳定的利润贡献夯实转型发展基础。
三、2023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716.17亿元,较期初增加67.07亿元,增长比例10.33%;负债总额538.17亿元,较期初增加56.01亿元,增长比例11.62%;净资产总额178.01亿元,较期初增加11.07亿元,增长比例6.63%。
(一) 资产状况及变动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资产491.85亿元,占资产总额68.68%,其中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存货三项资产占比61.72%;非流动资产224.32亿元,占比31.32%。具体分析如下:
其他应收款余额77.02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公司往来款项74.08亿元,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方面。
存货余额303.77亿元,其中房地产存货300.00亿元,占存货总额98.76%。存量存货中,竣工项目总额78.52亿元,在建项目及待开发土地221.48亿元。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余额23.80亿元,主要为融资租赁投放,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维持较为稳健的投放规模。
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金融资产余额57.52亿元,是公司重要的长期资产。报告期内,对高新创投等参股企业的追加投资,以及参股企业当期实现利润,均引起长期股权投资期末
余额增加。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余额93.43亿元,报告期内建设项目逐步竣工转入固定资产,同时项目建设新增投入,是引起两项资产期末余额变动的主要因素。
(二)负债状况及变动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199.66亿元,占负债总额的37.10%,其中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占负债的比重为28.73%;非流动负债338.51亿元,占比62.90%,主要为公司的有息负债。具体分析如下:
应付账款余额47.68亿元,较期初基本持平。
合同负债余额46.60亿元,较期初减少23.13亿元,主要为地产项目交付结转,预收房款随之减少;此外,受行业深度调整影响,地产项目销售回笼不及预期,预收房款规模进一步下降。
其他应付款余额60.32亿元,主要为各项目公司往来款项。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合计余额366.94亿元,较期初增加71.89亿元,主要为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进一步扩大。
(三) 净资产状况及变动
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总额178.01亿元,主要由三大部分构成: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所有者权益73.46亿元,较期初增加1.26亿元,主要为旅游集团股权转让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少数股东权益76.65亿元,占净资产总额的43.06%,主要变动为子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券3亿元计入该项目进行核算。
其他权益工具27.90亿元,较期初增加3.92亿元,主要为新增发行类永续债。
四、2023年度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净流出15.16亿元,投资活动净流出25.85亿元,资金缺口主要依靠筹资活动给予补充。公司需进一步加快经营性现金回流,满足各项经营及投资发展需求。报告期末可用货币资金余额55亿元。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对照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617 | -467,957 | 316,3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470 | -95,592 | -162,8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856 | 225,030 | 416,826 |
汇率影响 | -411 | 38 | -449 |
合计 | 231,358 | -338,481 | 569,839 |
现就本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议案四:苏州高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71,171.25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0,663,389.02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1,292,9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84,908.49元。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0.8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现就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议案五: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超过《选聘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任期限,故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联”)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3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
(8)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554.4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16家)、房地产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家)、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家)、采矿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等。
(9)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3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281.3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9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家)、建筑业(6家)、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家)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联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淳琦
合伙人,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中联执业。近三年累计出具3份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宇辰
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联执业,近三年累计出具9份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
合伙人,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年开始在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6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具体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进一步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完本年度审计工作后,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7年。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超过《选聘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任期限,故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现就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议案六: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为加速实现转型战略布局,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将在各大领域与金融机构进行广泛合作,积极获取综合授信额度,现拟申请备用额度600亿元。在总额度不突破的情况下,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可作增减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融资,并处理融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现就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议案七:关于2024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子公司顺利对外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需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融资担保额度3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融资担保相关事宜。本次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苏州高新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清单
单位:万元
类别 | 子公司名称 | 2024年预计 新增担保金额 | 2023年12月 担保余额 |
资产负债率 >70% |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590,027 |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 | 331,465 | |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 | 429,455 | |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 | 161,700 | |
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 | 17,600 | |
小计 | 2,800,000 | 1,530,247 | |
资产负债率 ≤70% | 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 100,000 | 1,590 |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70,000 | 8,550 | |
苏州高新(徐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 | 0 | |
小计 | 200,000 | 10,140 | |
合计 | 3,000,000 | 1,540,387 |
注: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控股子公司,在本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内可内部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内,各子公司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现就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议案八:关于2024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快筹谋集团化资本市场布局,充分发挥直接融资优势,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4年度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根据市场情况择优发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场所: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北金所、保险协会等。
2、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类债券、永续类债券、债权融资计划、保险债权投资计划、企业债、海外债等。
3、发行事宜:确定发行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每次实际发行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兑付兑息等;就每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每次发行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等;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存续管理: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其他事项: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现就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议案九:关于2024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为以下主体提供财务资助:
1、由公司控制且公司关联方参股的子公司,及此类子公司控制的公司;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房地产合作项目,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对于暂时闲置的盈余资金,各股东方可同比例调用;其中,外部股东所调用的资金构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
一、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2024年度为上述对象净增加总额不超过90亿元财务资助,在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决定上述每一笔财务资助的具体事项。
(三)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风险防范措施
(一)针对由公司控制且公司关联方参股的子公司,及此类子公司控制的公司,公司可控制其生产经营活动,整体风险可控。
(二)针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1、遵循同股同权原则,根据合作相关约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2、公司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三)针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外部股东按股权比例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
1、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需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遵循同股同权原则提供财务资助;
3、如项目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应该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
4、公司密切关注合作项目其他股东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现就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议案十:关于对公司土地竞拍专项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城综合开发能力,完善城市功能配套,驱动产业创新升级。为把握土地市场机遇、增强公司参与土地竞买决策的灵活性及时效性,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土地竞拍进行专项授权,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市场实际情况择机参加土地竞买,根据有关经济测算确定竞买报价,并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授权范围:预计购买经营性用地事宜主要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日常经营所需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累计土地成交金额(若采取联合竞买方式,则为公司参与竞拍时所持权益比例对应的出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具体购买土地的方式:参加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或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取得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根据项目未来开发需要确定独立竞买或联合竞买方式。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形式及时披露公司竞得的土地情况。
现就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法规有效衔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颁布及修订情况,拟修订或制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4项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高新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苏州高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5月修订)、《苏州高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5月修订)、《苏州高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5月修订)。
本议案所涉及的各项制度需逐项表决。
现就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苏州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中胜)2023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中胜,男,197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社科院金融学博士后。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审计署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软科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咨询专家、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会计协同发展中心副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出席参会,未有缺席情况发生。与会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升审议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经独立、审慎判断,本人认为,年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投出同意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
出席董事会 次数 | 出席董事会 方式 | 董事会议案 投票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
10 | 现场会议2次, 通讯会议8次 | 同意全部议案 | 3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发生。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本人与其他委员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审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议议案涉及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报、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履行职责。年内,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聘任副总经理人选1名,经董事会审议后采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薪酬与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报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出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向公司内控法务部详细了解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2023年内部审计计划、2022年内部控制工作及缺陷整改情况等事项。
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定期了解审计进展,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审计计划落实审计工作,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初稿。
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听取了会计师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苏州高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内控法务部出具的《苏州高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阅读会议材料、实地考察、现场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和转型升级的各项动态,并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先后参加公司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对有关情况持续关注。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考察产业园、主题乐园等公司重点运营项目,掌握公司转型升级的最新方向与动态;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回应中小股东关切,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议案内容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购销总额的合理预计,具备真实交易背景。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认购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该议案审议前,本人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了标的基金基本情况,包括预计规模、投资方向、投资风格、管理方资质等,认为本次交易与公司战略转型方向相符合,不存在与关联方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利益输送的嫌疑,同意公司子公司出资2,500万元参与认购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P份额。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经认真审阅发行预案,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本人认为控股股东同比例认购体现了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与支持,符合中小股东利益。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均发表了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时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具备审计执业的资格与条件,在过往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总结
2023年,本人作为苏州高新的独立董事,在履职中充分发挥了自身专业能力,针对公
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与决策,并切实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了个人意见与建议,忠实、勤勉、尽责地维护了公司与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2024年,我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助力公司规范、稳定、持续、高质量地转型发展。
苏州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先明)2023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方先明,男,196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河海大学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出席参会,未有缺席情况发生。与会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升审议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经独立、审慎判断,本人认为,年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投出同意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
出席董事会 次数 | 出席董事会 方式 | 董事会议案 投票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
10 | 现场会议2次, 通讯会议8次 | 同意全部议案 | 3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未
有缺席情况发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薪酬与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报告,会上,本人针对加强员工激励、激发员工创新动力提出了建议。
在审计委员会履职中,本人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严谨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议案;在提名委员会履职中,本人详细了解了副总经理候选人员的专业背景及任职经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董事会前的审查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开展中,本人与其他委员一道与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出席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次会议,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到审计结束全过程参与,并重点关注计提商誉减值等重点审计事项,确保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得到有效实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为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年内本人保持对资本市场新规、房地产调控政策、公司舆情等方面的学习和关注,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以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为保障2023年“虹桥品汇苏州港”进口商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子公司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购销总额不超过22,000万元,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认购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本人经认真核查,认为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转型所需,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均发表了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时表示同意,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履职期间,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一道,与公司财务、内控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执业资格、往年审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推荐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结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运营情况的深入了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持,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判断,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在协助公司更好发展的同时维护好广大股东的权益。
苏州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丽萍)2023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史丽萍,女,1960年10月出生,汉族,无党派人士,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退休),黑龙江省政府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商贸流通专家组成员,曾任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常务理事、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协常委(11届、12届、13届)。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出席参会,未有缺席情况发生。与会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升审议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经独立、审慎判断,本人认为,年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投出同意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
出席董事会 次数 | 出席董事会 方式 | 董事会议案 投票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
10 | 现场会议2次, 通讯会议8次 | 同意全部议案 | 3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发生。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报告期内,经本人与提名委员会其他成员对候选人专业背景、任职经历认真审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向董事会建议选聘副总经理1名,董事会采纳了提名委员会的建议。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薪酬与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一季报、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本人与其他委员基于各自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内容的披露等方面事项,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详细汇报了年度审计工作相关安排,并就关键审计事项做了充分说明。同时,公司内控法务部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2023年内部审计计划、2022年内部控制工作及缺陷整改情况等事项。
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全程保持与会计师的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审计工作的进展、监督审计过程。2022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如期完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苏州高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州高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保持对公司舆情的关注,掌握中小股东的想法与关注事项,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现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方式,现场考察调研公司重大项目进
展,以及苏州乐园等项目经营情况,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针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深入沟通,基于对公司的了解,谨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管理积极建言献策,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参与认购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出资2,500万元,与关联方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参与认购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P份额。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购销总额不超过22,000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
以上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人在董事会审议时同意以上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执业资格、过往审计执业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财务管理部、内控法务部充分沟通。以上议案已取得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人在董事会审议时同意以上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结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保持与相关方的密切沟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同时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