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6,973,236.6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844,789,383.79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138,848,22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3,323,574.72元,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66.7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回报全体股东,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现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