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2022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10,343,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9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考核年度顺延一年,考核期由2022年度顺延为2023年度,并对应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调整前 | 调整后 |
以2021年净利润1.55亿元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1.77亿元。 |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77亿元; 或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同比不低于5%。 |
注: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持有人当期不能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该资金额为限,按照未解锁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6%的年化收益率之和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三、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原因与合理性分析
2022年中报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后,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兰州地区百货零售业务歇业、闭店等情况发生,同时也影响兰州丽尚亚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业务预期滞后。为与商户共克时艰,相互帮扶,兰州地区经营业态减租免租等实际行动支持商户经营发展。其次,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二级市场股价单边下跌,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发生较大变化。上述影响因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冲击,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但全年业绩指标仍未能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若公司继续按照原业绩考核目标,将背离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同时削弱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性,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更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健康发展。为持续有效发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避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削弱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稳定团队士气,充分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作用,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影响员工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不会降低公司后续发展的目标和员工对自己的要求,将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健的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
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