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的基本情况: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8,474,9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8,431,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3%。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3年6月28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22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98,474,908 | 12.93% | 非公开发行取得:98,431,598股 其他方式取得:43,310股 |
洪一丹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1,380,075 | 5.44% | 非公开发行取得:41,380,075股 |
张 宏 | 其他股东:离任董事 | 207,562 | 0.027% | 非公开发行取得:207,562股 |
上述减持主体红楼集团与洪一丹为一致行动人,同时存在如下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朱宝良 | 10,378,093 | 1.36% | 非公开发行 |
朱家辉 | 537,809 | 0.07% | 非公开发行 | |
郭德明 | 207,562 | 0.027% | 非公开发行 | |
合计 | 11,123,464 | 1.457% | —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 不超过:13,019,100股 | 不超过:1.7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3,019,100股 | 2023/6/28~2023/12/24 | 按市场价格 | 非公开发行 | 自身资金需求 |
洪一丹 | 不超过:2,000,000股 | 不超过:0.26%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 | 2023/6/28~2023/12/24 | 按市场价格 | 非公开发行 | 自身资金需求 |
张 宏 | 固定: 207,562股 | 固定:0.027% | 竞价交易减持,固定: 207,562股 | 2023/9/14~2023/12/24 | 按市场价格 | 非公开发行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以上数据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因此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