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科大讯飞签署采购合同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科大讯飞签署采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丽尚云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