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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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持有人7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持有人68人,代表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中29,649,360份,占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7.8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黄爱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决定选举吴小洋先生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与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郭德明先生、第二次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丁安妮女士共同组成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期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9,649,360份,占参与表决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