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增加)》,中城骥瑜自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100万股。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2月7日,中城骥瑜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20,700股,成交总金额6,168,406.15元(含手续费),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骥瑜”)出具的《股份增持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中城骥瑜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城骥瑜
2.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城骥瑜持有公司股份5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增加)》,中城骥瑜自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有意向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公司权益,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万股,具体实施计划需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与市场环境变化而定。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中城骥瑜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20,700股,成交总金额6,168,406.15元(含手续费),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完成后,中城骥瑜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9,02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75%。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