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未减持公告

查股网  2023-12-26  丽尚国潮(600738)公司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未减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8,474,9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8,431,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丽尚国潮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28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22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3年12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上述减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98,474,90812.93%非公开发行取得:98,431,598股 其他方式取得:43,310股
洪一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1,380,0755.44%非公开发行取得:41,380,075股
张 宏其他股东:离任董事207,5620.027%非公开发行取得:207,562股

上述减持主体红楼集团与洪一丹为一致行动人,同时存在如下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朱宝良10,378,0931.36%非公开发行
朱家辉537,8090.07%非公开发行
郭德明207,5620.027%非公开发行
合 计11,123,4641.457%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 名称减持 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 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减持完成 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00%2023/6/28~2023/12/24集中竞价交易0-00未完成:13,019,100股98,474,90812.93%
洪一丹00%2023/6/28~2023/12/24集中竞价交易0-00未完成:2,000,000股41,380,0755.44%
张 宏00%2023/9/14~2023/12/24集中竞价交易0-00未完成:207,562股207,5620.027%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先生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均未在减持计划期间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上述减持主体未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减持股份。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