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未减持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未减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8,474,9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8,431,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丽尚国潮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28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22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3年12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上述减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98,474,908 | 12.93% | 非公开发行取得:98,431,598股 其他方式取得:43,310股 |
洪一丹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1,380,075 | 5.44% | 非公开发行取得:41,380,075股 |
张 宏 | 其他股东:离任董事 | 207,562 | 0.027% | 非公开发行取得:207,562股 |
上述减持主体红楼集团与洪一丹为一致行动人,同时存在如下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朱宝良 | 10,378,093 | 1.36% | 非公开发行 |
朱家辉 | 537,809 | 0.07% | 非公开发行 | |
郭德明 | 207,562 | 0.027% | 非公开发行 | |
合 计 | 11,123,464 | 1.457% | —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 名称 | 减持 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 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 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 0 | 0% | 2023/6/28~2023/12/24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13,019,100股 | 98,474,908 | 12.93% |
洪一丹 | 0 | 0% | 2023/6/28~2023/12/24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2,000,000股 | 41,380,075 | 5.44% |
张 宏 | 0 | 0% | 2023/9/14~2023/12/24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207,562股 | 207,562 | 0.027%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先生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均未在减持计划期间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上述减持主体未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减持股份。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