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2-13  丽尚国潮(600738)公司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2月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置写字楼用于建设公司杭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写字楼用于建设公司杭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购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街道的华润杭曜置地中心地上12层至13层用于公司杭州总部的运营管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购置写字楼的协议签订、款项支付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