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04  丽尚国潮(600738)公司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3月3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同步取消原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份回购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经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权)吴小波先生提名,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