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7.75%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5.78%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杭州骥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105MABT1X922G□不适用 |
杭州骥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化利锦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开化利锦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824MA7D5N5N12□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杭州骥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骥瑜”)《关于完成大宗交易减持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线的告知函》,2026年6月16日,杭州骥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20,7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骥瑜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杭州骥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97%下降至0.00%,杭州骥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75%下降至
5.78%,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杭州骥瑜 | 1,502.0700 | 1.97 | 0 | 0.00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 | 2026/6/16 | 不适用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开化利锦科技有限公司 | 4,400.0000 | 5.78 | 4,400.0000 | 5.78 | / | / | / |
| 合计 | 5,902.0700 | 7.75 | 4,400.0000 | 5.78 | -- |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杭州骥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骥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丽尚国潮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