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关于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PPN252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
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自律规则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