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被立案侦查的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被立案侦
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宝明”)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新疆吉木萨尔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
一、相关情况说明
2022年,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报告指出,新疆宝明石长沟矿区排土场和采矿区等共计违法占用天然牧草地2.3万亩。根据督察报告要求,按照地方政府“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新疆宝明已委托相关机构组织编制石长沟矿区草原专项恢复方案。目前,该方案当地县政府已评审通过,并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审核。
二、风险提示
(一)如上述方案未能审核通过,或后续未能以适当方式及时取得项目所需新增用地,均可能对新疆宝明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新疆宝明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2022年度营业收入124,579.06万元;净利润-74,100.15万元;净资产-278,006.73万元;总资产388,877.04万元。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