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临时停产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临时停产暨计提长期资产减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因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宝明”)未取得项目所需新增用地手续,采矿受到直接影响,矿石产量大幅减少,导致页岩油产量严重低于预期。为减少亏损及更好地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公司同意新疆宝明临时停产。
临时停产期间,新疆宝明按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积极推进草原修复,加快申办用地手续;扎实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成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合规性诊断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宝明已完成部分新增用地草原审批手续,正在办理相关土地审批手续,仍未取得项目所需新增用地的完整许可。鉴于此,公司同意新疆宝明延长停产时间,初步预计延长6个月。公司将督促新疆宝明继续办理新增用地手续,继续做好停产期间的督察整改、安全环保、设备维护等工作,并要求新疆宝明统筹考虑各矿区的协同开发,优化发展规划;同时,精简节约、压缩开支、降低费用。
油页岩开发利用是重资产行业,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征地和采选矿、炼油生产设施基建均需投入并沉淀巨额资金。加之安全生产和环保标准的持续提高、矿山用地成本显著上升、解决新矿区水库河道压覆矿产资源问题、探索和实现新的末矿利用技术等都需要新增投入。而新疆宝明持续亏损,产量未达设计产能,现金流阶段性入不敷出,目前尚不具备独立融资能力。
如在临时停产期限届满时未能取得项目所需新增用地手续或未能以适当方式
解决其自身的运营和发展资金问题,不排除新疆宝明继续停产。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8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3亿元;新疆宝明实现营业收入4.7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37%,亏损12.88亿元。2024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88亿元;新疆宝明实现营业收入0.1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53%,亏损1.70亿元。
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