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十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 2023年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3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公司编制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