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董事冯小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书面委托陈培玉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白绪贵先生主持,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23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