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1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6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742 | 一汽富维 | 2024/3/19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14.7%股份的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在2024年3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提名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增加至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3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3月26日 13点30分召开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5168号一汽富维董事会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选举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 | 关于选举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11日和2024年3月15分别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1、 关于选举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选举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选举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