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为637,662,735.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939,643.60元。经董事会决议,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305,788.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设定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