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3-043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以下简称“债融”)。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发行方案
1、发行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8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36个月)
4、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完成本次债融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债融的注册发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决定债融发行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债融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承销方式、发行对象、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安排分期发行以及制作、递交、签收、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就债融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重大事项外,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融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债融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本次债融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债融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情况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债融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融相关的情况。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融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