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 14: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0日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如下:
一、 报告股东到会情况
二、 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三、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回答股东提问
四、 对议案进行现场表决
五、 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情况,上传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六、 取得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返回的表决结果汇总
七、 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八、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计票人、监票人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 会议结束
议案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公司资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以下简称“债融”)。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8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36个月)
4、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完成本次债融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债融的注册发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决定债融发行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债融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承销方式、发行对象、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安排分期发行以及制作、递交、签收、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就债融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重大事项外,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融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债融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本次债融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债融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