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董事会2023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15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9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7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贺子波、陈志杰、孙延文、初曰亭、王立岩、徐莉萍、彭建刚、谢里、刘冬来、陈自强、苗世昌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