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3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1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刘学东、吴利民、谭元章、荣晓杰、陈志杰、郭红、彭建刚、谢里、刘志斌、王庆文、苗世昌共11人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2025版)的议案
为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更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监管机构要求,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2025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放权机制,保障公司制度的科学性和统一性,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健全相应制度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4项制度。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公司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审计监督效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管理规定》。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投资建设永州市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安乡县陈家嘴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合计装机280MW,总投资额约155666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