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8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名核查对象(同时也是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经公司自查及与本人沟通确认,该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本人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其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主观故意,相关股票买卖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其在自查期间内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核查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除以上人员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其他核查对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