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定期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