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3-11-30  江苏索普(600746)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600746)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目 录

现场会议须知 ...... 2

股东大会议程 ...... 3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议案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

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

议案四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议案五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六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9

议案七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

议案八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

议案九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15

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现场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1. 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 为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有权依法维护会场秩序,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5. 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做出回答,或指示有关负责人员做出回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江苏索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会成员参加监票、清点,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签名。表决票将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在投票过程中,填写的表决票数不得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数,超过或者不填视为弃权。 本次大会部分提案(即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股东应按照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计投的总票数为应当选人数与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计票的议案有议案七、八、九。

7.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事项时需要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8日 14:00股权登记日: 2023年12月1日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 胡宗贵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和持有股份数。

二、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逐项介绍、审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计票人、监票人确认并统计。

六、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七、会议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资监管相关要求,为完善公司内控,提升规范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4)。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23年10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公司章程的变更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备案登记,最终以实际备案登记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九届十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2023年10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及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2023年10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2023年10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已于2023年10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江苏证监局等上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已于2023年10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12月10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人选。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十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邵守言、马克和、陈志林、范明、吴君民,其中范明、吴君民为外部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候选人简历如下:

邵守言先生,1970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3年8月至2003年2月,历任索普集团技术员、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2003年2月至2018年8月,任索普集团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5年11月,兼任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兼任镇江东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2月至今,任索普集团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索普集团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第六至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第八至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马克和先生,1972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经济师,2015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1997年12月至2018年4月,历任索普集团技术员、厂办主任助理、总经办副主任、企管办主任,镇江索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索普集团投资管理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副总经济师等职务。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历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2018年3月至2023年4月,历任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第八至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2023年4月至今,任索普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志林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09年6月,历任索普集团车间主操、值长、醋酸厂醋酸车间副主任、醋酸厂生技科科长、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6月至2014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23年4月,历任索普集团生产运行部部长、生产安全环保部部长、新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务;2017年12月至2023年4月历任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范明先生,1956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八至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君民先生,1962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授。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八至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注意,在对该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八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赵伟建、孔玉生、刘同君。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并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无异议的审核结果。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候选人简历如下:

赵伟建先生,1954年生,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会长;兼任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公司)及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孔玉生先生,1962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江苏省会计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担任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12月15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外部董事。

刘同君先生,1962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江苏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教授、江苏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执行院长,兼任江苏省法学会宪法与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镇江市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镇江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镇江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2021年12月15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外部董事。

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注意,在对该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九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12月10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监事人选。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十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

郝晓峰、赵欣。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任职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候选人简历如下:

郝晓峰先生,1969年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助理翻译。1991年7月至2009年1月,历任索普集团总经办科员、总经办主任助理、总经办副主任、总经办主任等职务;2009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索普集团新能源事业部综合管理处处长;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任索普集团新能源事业部党总支副书记;2017年2月至今,任索普集团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索普集团办公室主任;2020年11月至今,任索普集团法务总监;2021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赵欣先生,1973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2年10月至2008年6月,任职于索普集团;2008年6月至2017年6月,历任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副厂长、党支部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等职务;2016年12月至今,任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部长。

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注意,在对该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附件:公告原文